一是针对侵权易发多发问题,方案提出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,对故意或重复侵犯专利权,拒不履行生效行政裁决等行为的,依法引入联合惩戒、信用监管等措施。
申长雨介绍称,方案聚焦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短板弱项,从政策标准、授权确权、执法司法、保护管理、社会共治、安全治理、能力支撑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有力措施。
中国经济网北京月日讯(记者佟明彪)今日,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,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部委共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,正在加快制定出台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,作为今年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一项重点工作,目前方案已完成部门会签,将于近日发布实施。
四是针对侵权赔偿低问题,深化国家层面上诉审理机制,全面实施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,完善侵权数额计算等裁判标准。 五是针对举证难问题,完善侵权损害赔偿的证据规则,加强技术调查人才培养,在知识产权行政裁决、行政执法、司法审判等案件处理中引入技术调查官。 申长雨称,方案有针对性地采取了方面措施,来解决侵权易发多发、维权周期长、维权成本高、侵权赔偿低和举证难问题。 我们希望,通过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的实施,推动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体系化、专业化、便利化水平,进一步夯实知识产权保护的基础,更好塑造良好的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。 。
二是针对维权周期长问题,方案从司法保护的角度提出加强知识产权法院和知识产权法庭建设,从行政保护的角度提出加强快速维权保护机制建设,在缩短知识产权授权周期的同时,开展纠纷快速处理试点,发挥调解组织、仲裁机构、公证机构的重要作用,提高纠纷解决效率。 三是针对维权成本高问题,强化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的协同联动,探索依当事人申请的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,鼓励各地积极开展公益性维权援助,降低维权成本。